close


當我每次到服飾店退貨都會遭到小姐白眼時,就好想念在英國買衣服暢快淋漓的感覺。

英國的消保相關法令,保護消費者權益,衣服買回去,如果不合適,在期限內都可以無條件退貨。注意,是退,不是換喔,當然你也可以換,但是你更可以說你要退貨,大剌剌把錢要回來。

所謂的「期限內」每家店不同,大部分是一個月,有的店長達三個月,不像台灣說「一星期」有問題都可以拿來店裡。當然,很少人把衣服放在衣櫃裡面,三個月以後才覺得不合適想要退的。這三個月你對衣服做了什麼,沒人管你。
當你去退貨時,只要發票還在,就可以退,連吊牌也不需要,通常去退貨,小姐也二話不說,頂多問問:「要退貨是因為你不喜歡嗎?」你就隨便呼攏一下,小姐也不會多看你就退錢給你了。

於是,你可以今天買個20件回去,在家裡一件件慢慢穿仔細品味,如果覺得穿起來手臂看來太粗顏色太難搭配,先擱在一邊,然後再擇期退貨去。

只是我看了這篇報導,說很多英國女生把衣服弄得髒髒的才去退貨,我於是慢慢相信,英國朋友跟我說的:「很多人去參加party,買不起小禮服,就買了穿了去參加然後再退。」原來是真的。

我只有那麼一次,花了20磅買了一件永遠不會穿的黑窄裙只為了要去打工當服務生,穿了一次覺得實在不喜歡就拿去退。可是退前一天我可是晾了很久,等油煙味散去才乖乖拿去退貨。男店員拿到仔細檢查,確定沒有髒汙後很阿沙力的退我錢。這回,我打工的錢賺了,20磅也賺回來了。

於是,每次在台灣退貨被拒絕的時候,我總是好想念在英國大肆購物的感覺。

相關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15/1/ecgq.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en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