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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一結束,我和室友們迫不及待整理行囊,依照計畫飛往第一站西班牙巴塞隆納,好好享受這趟難得的假期。



依照街道上行人的穿著,和我對這個國家的基本印象,西班牙應該不是一個物價很高的國家才對。但奇怪的是,巴塞隆納的消費其高無比,不管是吃的住的,價格都貴得離譜。
消費水準高,我想,或許是因為這是觀光城市,或者是曾舉辦過奧運的關係。不過超乎我想像的,是這裡的人民英文水準相當差。



照理來說如此盛名的觀光大城,會講英文的人應該很多。但是事實上不是如此,我覺得連台北華西街攤販或許都比這裡的人會講一點英文吧。如果是外國人去逛夜市或去餐廳,小販或店員應該會盡其所能擠出一兩個英文單字good、right之類的,至少會說one two three four,甚至比手畫腳到對方懂為止。可是這裡不是,他們連一二三四的英文都不會說,你跟他說英文,他就是要回答你西班牙文,或是直接跟你說:「no English」。你自己決定要不要吃要不要買。
於是我們花很多時間,在找尋有英文菜單的餐廳,和講英文的人,吃中飯和吃晚飯,變成一件苦差事。

不過還有一件事,真讓我畢生難忘。就是,我們竟然遇到扒手了。



之前聽說西班牙首都馬德里小偷猖獗,沒想到巴塞隆納也多的很可怕。
話說我們到的第二天,上午很悠閒的去Mango大肆採購。室友珠粒這敗家女一進去就先買了好幾件,等我買完後,她又忍不住再買一個化妝包,就在珠粒站在櫃檯要結帳時,她突然大叫:「軟泥,我的錢包不見了。」
沒有用,都翻遍了,被偷就是被偷了,我們研判是珠粒的隨身包是打開的,他坐下休息時,扒手順手伸進去把錢偷了。

珠粒還算鎮定,分別打電話到台灣和英國和信用卡停了,再悠閒的吃著西班牙海鮮烤飯。
才第二天耶,我們還要玩到第五天,而且還沒有買camper的鞋耶。



於是我們決定節儉度日,因為必須用我的歐元現金和只有台幣兩萬額度的信用卡撐完整個行程。

即使是這樣,珠粒還是用我的卡,刷了兩雙camper的鞋,還刷了性感睡衣和內褲。我們一餐當兩餐吃,但是還是花了一比費用,欣賞佛朗明哥舞。

重點是,就在我們要去看舞的時候,我們第二次遇到扒手。
那是我們正要走出捷運站的時候,一個個子小長的清秀的女子,貼近珠粒。我眼睜睜看到她的手伸進珠粒半開的隨身背包。當然她是沒錢可偷了。我真的是傻了,下意識也把手伸進去。扒手女發現趕緊若無其事的走。我緊緊瞪著她,在她耳邊罵了「fuck you」。當然這不是我的作風,正常來說,我應該是抓住她的手,用最髒的英文字指著她鼻子痛罵她一頓,大概是我真的嚇呆了,連耍狠都忘了。



除此之外,我們買的好,吃的好,睡的好,玩得挺開心的。就請大家看看我的相簿欣賞西班牙美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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